【就學貸款第3次公告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在校生申請114年1月15日至2月19日止

行政公告 | 2025/02/03 | 學務處生輔組 | 郭美真 | ext.2124

113學年度第2學期在校生申請就學貸款-第3次公告
繳回申貸資料:114年1月15日~2月19日止
歷史查詢:校務資訊:第1次公告1140106、第2次公告1140114、第3次公告1140203,學生郵件:第1次通知1140106 注意事項:
(一)請至學務處生輔組網頁點選此連結【就學貸款】詳閱申請公告及辦理流程。
(二)請先下載註冊繳費單,學生若有教育部學雜費減免、行政院減免學雜費(拉近方案)、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,應扣除其補助,就差額辦理就學貸款。
(三)校內住宿費貸款請依實際住宿床位費用辦理,校外住宿費貸款學生本人須有房屋租屋契約之事實(不是家長的房屋租賃契約書)。
(四)銀行尚未撥款前,學生辦理休、退學離校,因無就學事實則取消就學貸款申請資格。
(五)配合教育部執行新政策(行政院減免學雜費作業期程)及(就學貸款增貸)作業,若遇系統異常狀況或其它不可抗力之因素等,學校向臺灣銀行請款會延後,多貸書籍費、中低收生活費、校外住宿費,預計6月中旬(不含出納組退費作業時間),將分批辦理退費,申請人請視個人需求辦理。
(六)未扣除各項補助,經發現有溢貸情事,由學校統一代償給銀行,不會退費給學生。
(七)學校住址:824高雄市燕巢區橫山路59號,生輔組郭美真小姐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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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/Time : 2025/04/30 16:20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