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務公告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抵免學分申請注意事項
行政公告 | 2025/02/02 |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| 周佩儀 | ext.2007
一、申請期限
本學期(113-2)抵免學分申請期間為 114 年 2 月 1 日 至 3 月 4 日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申請程序
本學期(113-2)抵免學分申請期間為 114 年 2 月 1 日 至 3 月 4 日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申請程序
(一) 填寫申請表
- 登入「抵免學分申請系統」(路徑:校務資訊系統 → 教務系統 → 輸入程式 → 抵免學分申請系統),填寫「原修習課程」及「擬抵免課程」等資料,確認無誤後列印申請表。
- 系統送出後資料將無法修改。若需更改或新增內容,請於申請表上以原子筆清楚標註(塗改處需簽名)。塗改過多可能導致審核延誤,建議務必仔細檢核,正確填寫相關課程及學分。
(二) 課程審核
- 申請者需攜帶紙本「抵免學分申請表」及相關成績證明文件,依序送交開課單位主管及就讀系所主管審核並簽章。
(三) 教務處複審
- 完成主管簽核後,請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複審。
三、重要規定
- 轉學生學分抵免申請須於入學時辦理,申請抵免學分以一次為限,請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請。逾期不得申請,且不得以「未注意到」、「畢業學分不足」、「後續發現可抵免科目」或「對抵免規則的誤解」等理由要求再次申請。
- 抵免課程的專業內容應相符,避免不當抵免(例如以基礎課程「2D動畫製作」抵免進階課程「3D動畫製作」或以通識課程「藝術之多元呈現」抵免專業課程「造形美學」)。
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、系統操作說明及常見問題,可至教務處網站下載參閱。
如有疑問,請洽教務處註冊課務組07-6158000 分機 2007、2009、2010、2012、2014、2016,或將問題E-MAIL至course@stu.edu.tw。
如有疑問,請洽教務處註冊課務組07-6158000 分機 2007、2009、2010、2012、2014、2016,或將問題E-MAIL至course@stu.edu.tw。
Date/Time : 2025/04/30 17:14:59